借贷纠纷现争议
2023年7月,出借人王某与某开发投资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约定王某分两批次向开发投资公司出借共计4000万元,第一批次2000万元,第二批次2000万元于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指定项目当日交付。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6.5%,半年付息一次。若开发投资公司逾期还款,需按每日0.3‰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协议签订后,王某于2023年7月27日依约交付首批借款2000万元,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开发投资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仅支付部分利息130万元。后建设工程公司成功中标案涉项目,王某未按约定交付第二批次2000万元借款,亦构成违约。王某多次催告还款无果后,委托云南红河的李兴隆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多招应对难题
李兴隆律师接手案件后,展开了一系列工作。首先,全面梳理借款协议、转账凭证、催款记录等核心证据,清晰还原借款事实与违约经过,为法院认定债权提供坚实依据。在庭审中,面对双方违约、律师费争议等难点,律师精准主张诉求,针对案件中双方违约的特殊情形,有力论证出借人核心履约义务已完成,借款人逾期还款系主要违约方。同时,结合案件标的、当地收费标准与司法实践,合理区分违约程度与责任承担,推动法院支持本金、期内利息及合理律师费。
二审胜诉保障权益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三方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同时委托人未按约交付第二批借款亦存在违约,故对高额逾期利息不予支持,仅按年利率6.5%计算利息;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当地律师收费标准及双方违约情形,酌情支持律师费20万元,判决借款人偿还本金2000万元、剩余利息130万元及后续利息,并支付律师费20万元。借款人不服一审判决,以律师费过高、显失公平为由提起上诉。李兴隆律师作为被上诉人代理律师,当庭答辩,指出案涉协议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维权律师费,委托人支付的律师费符合当地收费标准,一审法院综合考量案件标的、复杂度、双方违约情形后酌情认定20万元律师费,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比凸显优势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虽也支持了部分律师费,但因律师未充分结合当地收费标准及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抗辩,最终支持的律师费金额较低。而在,李兴隆律师紧扣合同约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为委托人争取到了足额合理的律师费补偿。
经验可资借鉴
在处理此类民间借贷纠纷时,李兴隆律师形成了一套可复用的操作逻辑。一是精准梳理证据,清晰还原案件事实;二是在面对双方违约的情况时,合理区分违约程度,准确主张诉求;三是结合合同约定、当地收费标准和司法实践,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通过这些方法,李兴隆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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