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说,敢做,敢拼”——这是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丁晓霞律师坚持的执业理念。这种理念源于她多年深耕法律领域的坚守与实战历练。在面对复杂多变的法律案件时,这种态度尤为重要。
在处理湖北XXX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时,就遇到了棘手的局面。案件中,原告通过合法背书转让取得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却因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被拒付。丁晓霞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厘清案件核心法律关系为票据追索权纠纷。她结合《票据法》相关规定,确定维权核心,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她指导收集了汽车配件买卖合同、销货清单、入库通知单等,证明原告基于真实交易取得票据,系合法持票人;收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打印件,佐证票据记载完整、背书连续;收集票据追索信息查询打印件,证明提示付款被拒付的事实及追索流程,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庭审中,面对被告提出的“非合法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间提示付款”等抗辩,丁晓霞律师以真实交易凭证和连续背书记录为依据,逐一回应。最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她的核心代理意见,原告的票据债权得到全额支持。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丁晓霞律师信念与专业并重,在困境中凭借专业能力破局。
在法律行业中,坚守原则如同历史人物的风骨一般重要。就像虚云老和尚的“不卑不亢”,丁晓霞律师在处理二手车买卖纠纷案件时,就展现出了这种坚守。被告杨XX在二手车交易中,已如实告知原告车辆情况,但原告仍以欺诈为由索赔。丁晓霞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全案事实,明确核心争议为“被告是否构成欺诈”。她以“无欺诈故意、已如实披露车辆情况、原告明知车况仍交易”为核心抗辩思路,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庭审中,她围绕核心抗辩点展开辩论,援引《民法典》关于欺诈的构成要件,强调被告已尽到合理披露义务,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欺诈故意及行为。最终,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求,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丁晓霞律师在法律之路上,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理念。无论是面对复杂的票据纠纷,还是棘手的二手车买卖欺诈索赔,亦或是企业破产背景下的工伤维权,她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在未来的法律事务中,她将继续用实际行动,陪当事人穿越法律的迷雾,走向公平正义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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