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年终奖争议仲裁胜诉,科技员工获6万余元赔偿

年终奖争议仲裁胜诉,科技员工获6万余元赔偿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93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薛莹荣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320131109285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538115148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企业法律问题,家事纠纷,劳动纠纷及工伤有十多年工作经验.
更多>
导读:某科技公司员工入职时,公司通过《录用通知书》承诺目标年度绩效奖金90,000元。2024年度结束,公司单方面评定其绩效等级并少发奖金。员工委托薛莹荣律师提起仲裁,最终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奖金差额60,500元及律师代理费5,000元。

在深圳,一位科技公司员工遭遇了年终奖发放的难题。该员工于2023年11月23日入职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光学岗,双方签订四年劳动合同。入职时,公司在《录用通知书》中明确承诺目标年度绩效奖金为90,000元,且根据公司经营效益、部门及个人绩效表现等因素浮动发放。然而,2024年度结束后,公司单方面评定该员工绩效等级为C,仅支付年度绩效奖金29,500元。员工认为公司绩效评定无明确标准和客观数据,违反了《录用通知书》的约定,于是委托薛莹荣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领域,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入职时未重视书面文件。很多劳动者在入职时,对Offer、劳动合同等文件不够重视,没有仔细阅读其中关于薪资、奖金等重要条款,导致后续出现纠纷时缺乏有力证据。就像本案中的员工,如果没有《录用通知书》这一关键证据,维权将会困难重重。其二,日常工作中不注意保存证据。绩效考核通知、沟通记录、工资单等材料是证明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但很多人没有保存这些材料的意识,一旦发生纠纷,就可能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其三,发现问题不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当公司出现不合理扣薪行为时,一些劳动者没有及时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甚至超过了仲裁时效

薛莹荣律师是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拥有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广州大学法学院实践导师、广东省律师协会代表大会代表等重要职务。她深耕劳动法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众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海归技术人员等的劳动法律事务。她办案庭审实战经验丰富,诉讼策略成熟稳健,能够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

在本案中,薛莹荣律师首先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将《录用通知书》作为核心证据,明确“目标年度绩效奖金90,000元”属于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组成部分,而非公司可随意调整的福利。其次,她精准运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迫使公司因无法提供考核标准、绩效数据等证据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针对公司“绩效奖金属经营自主权”的抗辩,薛律师从合同约定、公平原则、举证责任三个层面逐一反驳。最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薛律师的意见,裁决公司支付奖金差额60,500元及律师代理费5,000元。

薛莹荣律师秉持“专业办案,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优先考虑调解,以降低当事人的成本。但在必要时,她会精准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劳动者在劳动纠纷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