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原被告经恋爱订立婚约,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约,根据法律规定,彩礼依法应予返还。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返还原告6.05克金戒指一枚;被告返还原告现金20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款项及物品均当庭交付,纠纷一次性终结。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孙乐乐律师的专业付出与智慧调解。孙乐乐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在婚姻家事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接受委托后,孙乐乐律师第一步进行案件事实梳理与法律定性。详细核实恋爱过程、订婚时间、彩礼给付金额、金戒指购买与交付情况、双方约定上门女婿事宜、矛盾爆发原因及分手过程,明确本案属于婚约财产纠纷,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接着是证据固定与诉讼准备环节。孙乐乐律师收集并整理彩礼给付记录、金戒指购买凭证、聊天记录、调解沟通记录等材料,起草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为返还彩礼6666元及金戒指一枚,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案件属于家事小额纠纷,孙乐乐律师以化解矛盾、一次性解决为目标,在法院主持下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这是第三个关键步骤,他向双方释明法律关于未登记结婚彩礼返还的规定,平衡双方诉求,减少对立情绪。
孙乐乐律师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在保障委托人基本权益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折中方案:被告返还金戒指一枚,并返还现金2000元。最终调解协议当场签署,被告当庭完成返还义务,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案件彻底了结,无后续执行风险。
在这个案件中,孙乐乐律师精准把握彩礼返还法律规则,以温和高效的沟通方式化解对立情绪,在短时间内促成双方和解并当庭履行完毕,避免了漫长诉讼与执行风险,充分展现了家事律师务实、稳妥、高效的纠纷解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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