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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不予批捕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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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41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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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执业十六年——李鉴春律师兼具侦查与辩护思维,擅于捕捉案件辩点
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不予批捕转机

2022年10月9日,周口市的刘先生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转入万先生名下银行卡。经侦查,万先生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按指示提供多张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并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流转频繁,查实犯罪资金达90955元,万先生获利4000元。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万先生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批捕,万先生面临被羁押的困境。

此时,李鉴春律师介入此案。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有十余年刑侦预审经验,还曾担任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接手案件后,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先生,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为从犯,且是初犯、偶犯,无前科。之后,他动员万先生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先生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李律师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先生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先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李律师持续跟进,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全面采纳该量刑建议。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不仅让万先生避免了羁押,还获得了轻缓化处理,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李鉴春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持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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