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XX公司遇到了棘手的问题。该公司将车间砌砖及水电暖通工程发包给被告李XX施工,支付工程款后,被告却未能出具相应发票,给公司造成了税款损失。公司多次沟通无果,这不仅影响了公司的财务核算,还可能面临税务风险,案件的棘手之处在于合同未约定税金及开票事项,被告坚称工程合同为不含税价格且个人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
此时,山东信舆法律师事务所的吴晓律师介入了此案。他接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细审查双方签订的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梳理整个交易流程。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虽然合同未约定开票事项,但收取工程款开具发票是承包方法定义务。吴晓律师围绕法定义务开票、税款损失计算、合同效力与责任展开精准法律论证,收集了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等相关证据,为案件找到了关键突破口。吴晓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建设工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这也为他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赔偿原告相应税款损失。判决被告李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XX公司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损失177894.78元。这一判决结果为XX公司追回了近18万元的税款损失,全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吴晓律师作为山东信舆法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秉持着“律师最大的德行就是诚实,同时必须把当事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的执业理念,在日常工作中,依旧不断处理着各类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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