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不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还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影响到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一旦陷入这类纠纷,当事人可能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信誉受损等问题,在法律程序中也容易陷入被动局面。
在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被告S某就遭遇了这样一场棘手的合同纠纷。原告DX起诉要求S某支付XXXX元车辆转让款及利息。原来,20XX年X月双方签订了《车辆合作经营协议》,原告将渣土车50%份额转让给被告,被告支付部分款项后,原告认为被告尚欠XXXX元未付,故而诉至法院。S某面对原告的高额索赔,感到十分绝望,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合同性质的界定模糊不清,车辆的实际状态也给案件增添了复杂性,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官司。
在S某一筹莫展之时,他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她拥有湖南大学本科学历,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她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不俗表现,尤其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等案件。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凭借多年办理各类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合同性质是解决此案的关键。她仔细研究案涉《车辆合作经营协议》,发现该协议符合合伙合同特征,双方是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关系,并非单纯的车辆买卖合同,这一定性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接着,曾经处理过多起复杂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要深入调查车辆的实际情况。她查明案涉车辆登记在案外公司名下,且处于“被盗抢”、逾期未检验的状态,无法过户、无法正常经营,这说明原告存在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同时,她抓住关键证据,提交双方20XX年X月X日签订的清算表,证明双方已对合伙事宜进行清算,协议实际终止,且原告当庭也认可合作终止,合同解除合法有效。
在庭审中,张双意律师围绕“合伙关系、车辆权利瑕疵、已清算解除、无权再主张款项”展开系统抗辩,逻辑清晰,观点扎实,法律依据充分。她依据《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指出合同解除后未履行义务终止履行,原告再主张转让款及利息无法律依据。
最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作出被告完胜的判决。驳回原告D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保全费XXX元全部由原告DX承担,确认双方合伙关系已于20XX年X月X日清算解除。本案实现了被告零付款、零责任、不承担任何诉讼费用的彻底胜诉。
张双意律师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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