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XX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关于初犯、退赃、羁押表现良好的意见予以采纳;适用缓刑的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系从犯,具有坦白、部分退赃、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减轻处罚。”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山东信舆法律师事务所的吴晓律师为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的过程。
吴晓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8年,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在周X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中,接案之初,吴晓律师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证据,初步判断周XX虽构成犯罪,但存在从犯、坦白等从轻情节。
证据收集过程中,难点在于确定违法所得的准确数额。公诉机关认定周XX非法获利折合人民币155.73万元,但吴晓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为违法所得应以同案人转账为准,为此他仔细梳理交易明细、电子表格等证据,力图还原真实的违法所得情况。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违法所得计算、是否适用缓刑等方面。公诉机关认为周XX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按指控金额量刑,且不适合适用缓刑。吴晓律师则提出周XX系初犯,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已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等规定,应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在案件关键环节,吴晓律师精准提出被告人从犯、坦白、初犯、积极退赃、羁押表现良好等从轻情节,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量刑减让。虽然关于违法所得计算和适用缓刑的意见部分未被采纳,但最终法院采纳了初犯、退赃、羁押表现良好的意见,对被告人依法减轻处罚。
吴晓律师秉持“律师最大的德行就是诚实,同时必须把当事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中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展现了专业律师的素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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