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临汾某商砼有限公司起诉要求被告一及另外两被告共同支付混凝土货款383578.95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等共计578512.66元。当时情况十分棘手,原告主张被告一因开发某幼儿园项目向其购买商品混凝土,还拿出了签订的《预拌砼销售合同》以及结算书,上面都加盖了“被告一项目部”的椭圆形章。这让被告一很被动,仿佛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公司咨询了不少人,大家说法不一,公司上下都很担忧,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官司。
在四处寻求帮助时,公司了解到了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王世奇律师。王世奇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4111202310694234,服务地区是河南漯河,是漯河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会员,也是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团队负责人。他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婚姻、企业破产、刑事等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尤其专精于企业破产和商事诉讼案件。而且他多次在律所公众号发布关于企业破产、合同纠纷、商事争议等相关文章,还是漯河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这些优势让公司眼前一亮,决定委托他处理此案。
委托王世奇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首先,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二天,王世奇律师就来到公司,详细查阅了公司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承包合同、施工记录等。他仔细对比分析,发现案涉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系被告二和被告三,被告一并非该项目的承包人、施工人。这个发现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让公司看到了一丝希望。接着,王世奇律师前往法院,调取了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对《预拌砼销售合同》和结算书上加盖的“被告一项目部”椭圆形章进行了深入调查。他发现这个印章与被告一无关,不具有法律效力,系被告三擅自加盖。在庭审前的一周,王世奇律师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模拟庭审,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庭审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王世奇律师提出了有力的抗辩。他明确指出被告一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与原告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亦未参与案涉项目的任何施工及结算;主张《预拌砼销售合同》及结算书上加盖的“项目部”椭圆形章并非被告一授权刻制,与被告一无关,不具有法律效力;通过证据分析,证明实际施工人系被告二、被告三,其应对欠付货款承担支付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世奇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原告对被告一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为公司免除了578512.66元的支付责任。
这个结果对公司来说意义重大,不仅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还维护了公司的声誉和合法权益。公司对王世奇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也更加坚定了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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