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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期间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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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4979人看过
导读:审查起诉期间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要有标题,人民检察院的名称,辩护意见是需要律师本人结合当前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的,最后要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本人的名字。辩护意见不具备任何的参考性,也许两个不同的律师,对同一起刑事案件的辩护意见都不一样。

审查起诉期间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期间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1、 事实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证据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法律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起诉量刑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请求本案承办人员在审查起诉时,采纳辩护意见。

辩护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律师、___律师

____年__月__日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主要查清哪些事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1、事实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2、其他责任

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

3、是否追责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4、侦查合法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

因为律师的辩护意见并不仅限于开庭审理了之后向刑事法庭提交的,人民检察院在拟定公诉书之前也要适当的考虑到律师的辩护意见的。律师基本上就是从犯罪事实,证据,起诉,量刑等这几个方面表明自己的意见的,刑事案件当中的辩护意见书,几乎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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