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将某实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65万余元,还要求解除合同,这对实业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场危机。这正是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顺花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
蒋顺花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逾600件,经验丰富。面对这个案件,她迅速锁定争议焦点:一是实业公司是否逾期交房,合同是否达到解除条件;二是规划变更能否成为原告解除合同的理由。
为构建抗辩体系,蒋顺花深入核查案件背景。她发现案涉项目建设期间恰逢新冠疫情,兴义市还实施了临时静默管理,这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她还调取了兴义市住建局相关文件,文件明确疫情导致商品房不能如期交付的,可延期不超过90天,这为抗辩逾期交房提供了政策支撑。这种对政策的敏锐把握,得益于她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也与她北京大学自学考试的学习经历分不开,让她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依据。
同时,蒋顺花协助委托人整理核心证据。2022年12月的《延期交房告知书》证实已提前告知延期事宜,原告未提出异议;2023年3月24日的《交房通知书》证明委托人在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内通知原告收房;2023年5月26日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证实房屋已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划变更的批复及公示记录,证明规划变更已依法审批公示,且未涉及案涉房屋核心要素,不影响使用功能。
庭审中,蒋顺花围绕争议焦点充分抗辩,强调实业公司延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导致,且未超出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不构成违约;规划变更合法合规,未损害原告核心权益,不符合合同解除条件;房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原告的合同目的完全可以实现,解除合同不利于交易稳定。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另一起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纠纷中,原告要求二被告支付服务费及相关费用。蒋顺花接受被告XX公司委托后,以“厘清合同约定、锁定付款主体、辨析合同效力、反驳成果认可主张”为思路推进代理工作。她仔细核查合同条款,明确XX公司非合同约定的付款主体;举证关键沟通记录,反驳原告“视为确认”的主张;核查发现原告公司无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资质,部分合同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双方均有过错。庭审中,她围绕核心观点充分辩论,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
蒋顺花在处理案件时,有自己独特的习惯。她习惯在分析合同前,把合同内容读出声,以此来找逻辑断层。这一习惯源于她早期处理大量合同类纠纷的经验,多年的执业让她深知合同细节的重要性。
案件结束后,蒋顺花会对案件进行复盘,总结经验。她接下来还将参与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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