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襄阳,有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杨X(男)和被告张X(女)在20XX年登记结婚,20XX年迎来了他们爱情的结晶,生育了一个儿子。然而,婚后两人因为家庭琐事不断产生矛盾,感情逐渐破裂。最终,杨X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张X陷入了困境,一边是破碎的婚姻,一边是年幼的孩子,她急切地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也希望能公平地分割财产和债务。在这种焦虑的状态下,张X找到了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的王辉律师,委托他代理应诉。
王辉律师介入案件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深入分析双方的经济状况,详细了解子女的生活现状,仔细研究债务的性质。光是分析双方经济状况的资料,就看了十几页;为了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他还和张X沟通了5次。
在案件审理中,王辉律师提出的答辩意见核心逻辑是:同意离婚,但要求婚生子由张X直接抚养,杨X按月支付抚养费;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含房产、车辆、存款)及共同债务,维护女方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个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它既考虑了孩子的成长环境,又兼顾了财产债务的公平分配。
王辉律师自2025年执业以来,在襄阳本地深耕法律服务,专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四大核心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他有着丰富的经验,多起家事案件都成功争取到了抚养权,实现了变更抚养、快速离婚、和平调解。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王辉律师坚持孩子由母亲抚养的底线。同时,他从长远利益出发,提出以财产让步换取子女抚养权的稳定。虽然同意房屋归男方并由女方偿还房贷,但免除了男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且通过债务划分(女方承担20万、男方承担33万)和存款补偿(女方支付10万)实现了整体平衡。法院最终采纳了王辉律师的部分调解意见。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1.双方离婚;2.婚生子由张X直接抚养至十八周岁,杨X不支付抚养费但享有探望权;3.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监利县的房屋归杨X所有,剩余房贷由张X负责偿还;东风雷诺牌轿车归杨X所有;张X于20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杨X存款分割款10万元;4.共同债务中欠王XX20万元由张X偿还,欠刘XX23万元、杨X某10万元(合计33万元)由杨X偿还。双方无其他纠纷。
对比张X最初的处境,她原本担心无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和债务的分割也会对自己不利。而最终的结果是,她成功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和债务也得到了合理的分割。这个案子能达成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王辉律师从孩子成长和整体利益出发,巧妙地平衡了财产和抚养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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