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综合案件事实及各方过错程度,认定闫XX存在未及时制动滑板的过错,承担30%赔偿责任;韩XX、李XX存在推动滑板的侵权行为,各承担20%赔偿责任;A幼儿园作为场地管理人,明知场地内有跳舞、玩耍等活动却未采取有效风险规避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20%赔偿责任;王XX未经许可进入场地,且在活动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自行承担10%责任。因闫XX、韩XX、李XX均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赔偿责任由各自监护人承担。”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张晨阳律师的不懈努力。
张晨阳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已承办近千余件案件,在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领域经验丰富。2024年7月5日晚,被侵权人王XX在A幼儿园承租管理的操场内跳广场舞时被滑板车撞倒受伤,王XX就各项损失提起诉讼,并委托张晨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接案后,张晨阳律师初步判断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关键在于明确各方的责任划分和核算合理损失。她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仔细核查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线索。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获取能够清晰证明各被告侵权行为和过错程度的证据。张晨阳律师通过调取事发地的监控视频,收集王XX的医疗票据等,为案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庭审中,各被告均提出上诉抗辩,争议焦点集中在侵权因果关系、过错程度、损失核算及场地安全保障义务等方面。面对各被告的不合理抗辩,张晨阳律师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结合监控、医疗票据等关键证据,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精准的法律论证。她清晰地界定了各方责任,有力反驳了被告的不合理诉求。
在二审诉讼中,张晨阳律师继续作为王XX的诉讼代理人,针对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逐一进行答辩,坚持一审判决责任划分恰当、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最终,她成功扭转局面,促成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当事人争取到足额赔偿,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人身权益。张晨阳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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