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本以为将货物供应出去,收回货款是顺理成章的事。然而,当第三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他多次催要货款却无果后,无奈之下选择了诉诸法律。在这场复杂的买卖合同纠纷中,他遇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
韩蕊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500件案件。她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同时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她拥有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有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
在王X与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周X、第三人安阳市某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王X诉称,被告因采购工业防腐涂料,第三人与被告周X就供货达成协议后,陆续供应货物,货款共742575元,被告仅支付29万余元,尚欠452575元。第三人将债权转让给原告后,原告催款无果便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并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东方XX认可欠款金额,但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减损;被告周X则辩称自己是公司员工,属职务行为,不应承担个人责任。韩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当事人厘清合同效力、锁定违约事实、精准计算损失。她运用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诉讼技巧,通过诉讼或谈判方式高效化解争议,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减少损失、实现应得利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东方XX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欠款事实清楚,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判决被告东方XX支付原告货款452575元及相关费用。被告周X系履行职务行为,不承担个人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韩蕊律师在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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