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XX公司上饶XX公司签订了《玻璃及安装合同》,为其承接的某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提供玻璃供应及安装服务。我们依约完成了某小区电梯玻璃安装工程,总施工面积3571.2平方米,工程总价款928,512元,还经过了XX公司上饶XX公司盖章确认。然而,因项目合作协议解除,对方仅通过案外人代付31万元(含借款11万元及材料款20万元),剩余618,512元一直拖着不付。
这情况十分棘手,责任主体难以认定,XX公司上饶XX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是否应承担直接付款责任,XX公司(总公司)是否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C单位(项目合作方)是否因协议解除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问题都悬而未决。而且案涉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存在争议,这直接影响责任主体及管辖认定。
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经朋友介绍,我找到了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郑智。郑智律师自2025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611202510962825,服务地区是上饶,联系地址在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星河国际1号楼6楼。他毕业于西华大学电子与信息科学专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深耕于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十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民商事合同纠纷类型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劳动工伤行政诉讼等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样丰富的履历让我眼前一亮,感觉找到了救星。
委托郑智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在接手案件后的第一周,他就仔细研究了我们提供的《玻璃及安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代付款说明》等材料,指出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我们公司已完成承揽义务且工程价款已结算。他还在律所办公室里,多次与我沟通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信息。
之后,郑智律师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主张分公司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他在准备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反复斟酌每一个用词和条款,确保法律论证严谨准确。开庭前,他还组织模拟法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演,让我心里有了底。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判决XX公司上饶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我们公司支付剩余承揽款618,512元;若XX公司上饶XX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由XX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驳回我们公司对C单位的诉讼请求。这个结果对我们公司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追回了欠款,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多亏了郑智律师的专业和努力,才让我们在这场纠纷中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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