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某建材有限公司满心欢喜地完成了与福安市能公司约定的道路工程沥青施工项目,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工程款,可没想到能公司却只支付了一部分,剩余款项迟迟未付。多次催讨无果后,建材公司陷入了困境,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个关键时刻,他们找到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
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还是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等,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2023年4月11日,原告宁德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安市能公司签订《道路工程沥青施工合同》,约定能公司将宁德市XX普通国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发包给建材公司施工。建材公司按约定完成全部工程量后,双方于2023年5月25日进行工程量结算,确认工程款总额。然而,截至起诉前,能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522576.2元未付。
建材公司委托冯从福律师向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冯从福律师在分析案件时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纠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已签署结算单,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实质争议,但主要困难在于被告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一次性付清。
在代理过程中,冯从福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他以扎实的证据为基础,积极推动调解,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考虑到被告资金困难,他建议原告接受分期支付,并在调解书中设置“加速到期条款”及违约金条款,有效保障了原告权益。同时,他还争取到利息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最大程度弥补了原告资金占用损失和维权成本。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能公司将分期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若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还款,原告有权要求支付全部未付工程款及结算利息,并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且可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
通过冯从福律师的努力,本案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这种方式不仅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使原告能够尽快确定债权并启动分期回款,还锁定了最大化的债权,控制了诉讼成本,为执行提供了便利,同时也维护了双方的合作关系。冯从福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建材公司的难题,再次展现了他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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