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锦添律师事务所的陈娅雯律师,在江西萍乡地区扎根多年,专注于刑事辩护与民商事诉讼领域。执业七年来,陈娅雯承办各类案件超过300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这起撤销婚姻纠纷中,原告A称仅知被告A患有抑郁症,婚后才发现其患有精神分裂症,认为该疾病影响其缔结婚姻的真实意志,还提及为缔结婚姻支出了彩礼、红包及治疗费用。陈娅雯接手案件后,围绕“被告是否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这一核心问题展开工作。在执业的第7个年头遇到此案,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了残疾人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染色体检测报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主张被告已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在庭审中,陈娅雯律师熟练运用《民法典》《母婴保健法》相关法律规定,精准发表代理意见。她在梳理证据链时,将各类证据进行整合,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体系。针对普通公民对精神类疾病的认知差异,结合案件事实清晰、通俗地向法院阐述,说明原告在知晓被告患有精神类疾病并需服药控制的情况下,仍主动安排遗传检测、办理结婚登记并支出相关费用,足以证明其对被告病情的充分知情与结婚的自愿性。她逐一驳斥原告的诉讼主张,确保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并全面认定案件事实。
陈娅雯长期认为,在婚姻相关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整合至关重要,合同中的如实告知条款等内容属于高频漏洞。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陈娅雯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在充分知晓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情况下自愿与被告结婚,被告及其家人无刻意隐瞒行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婚姻纠纷中,婚前如实告知病情和保留相关证据十分重要。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婚前进行充分沟通,并保留好相关的检查报告、聊天记录等,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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