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丹慧律师事实背景拆解案件上门
在廉江市的一场法律纠纷中,杨丹慧律师迎来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xxx元及违约金。原告称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杨丹慧律师接受二被告委托,正式开启这场诉讼的代理工作。
理清争议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买卖合同的真实交易相对方是谁,是被告某某贸易公司,还是案外人揭某某。杨丹慧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她发现本案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且有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也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
精准出击
基于这些事实,杨丹慧律师提出了精准的答辩方向。在法庭上,她通过展示沟通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向法庭清晰揭示了真实的交易关系。她指出,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在辩论过程中,杨丹慧律师在自己的辩论材料空白处写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时刻提醒自己要全力以赴为委托人争取权益。
胜诉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丹慧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对杨丹慧律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经验留存
案件结束后,杨丹慧律师在案件记录本上写下:“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合同相对性的认定是首要问题。当书面合同与实际履行主体不一致时,应重点收集和梳理双方的履约过程证据,向法庭清晰揭示真实的交易关系,从而避免委托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同时,始终牢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这不仅是对这起案件的总结,也是她在今后执业道路上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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