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津南区,有两起典型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第一起是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当事人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多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为多个工程项目提供劳务施工。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79503.50元以“部分工程未结算”“工程量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支付。当事人多次催讨无果,部分小工程项目还存在鉴定难问题,若一并诉讼可能因证据不足使部分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此时,孙启发律师登场。他执业证号为11201202010203756,自2020年开始执业,多年来办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询上千人。孙律师擅长精准拆分项目,他接手案件后,对各个工程项目分类梳理,区分大小工程项目,分析欠款金额、证据情况及解决难度。发现小工程项目劳务公司对欠款事实及金额无实质性异议,大工程项目双方争议较大。于是制定“分案处理、灵活化解”策略,先就小工程项目调解,撤回对大工程项目起诉,给劳务公司时间配合结算。庭审中,孙律师明确小工程欠款事实及证据,强调劳务公司违法责任,提出合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劳务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前支付小工程项目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若逾期需支付利息,当事人撤回对大工程起诉。
另一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十五位农民工跟随当事人在某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及分包方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足额发放。当事人历经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程序均未解决,农民工情绪激动,多次与相关方发生冲突。当事人委托孙启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某建设集团公司、分包方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连带支付工程款613161.4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78161.9183元。
孙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发现分包方曾在之前案件中提交的结算材料属于“自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自认具有法律约束力。孙律师以此为核心证据制定诉讼策略,无需进行工程量鉴定,节省时间和成本,强调发包方、分包方责任并施压。庭审中提交结算材料,阐述付款义务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发包方、分包方共同支付当事人工程款490000元,分四期支付,若未按期足额支付,当事人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这两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建设工程纠纷,分案处理可以提高维权效率,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诉求无法实现;巧用“自认”规则能减轻当事人举证责任,节省诉讼成本;调解解决纠纷可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专业律师的介入能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策略,保障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数量众多且复杂,专业律师的作用愈发重要。孙启发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合理策略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证号11201202010203756的孙启发律师,以其专业、踏实、认真、负责的执业理念,为区域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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