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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近万元,在校学生获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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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82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正兵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320191007733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211767389
代表案例:18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学历高,著名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办案经验充足,责任心强,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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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董某因涉嫌诈骗近万元被逮捕,可最终检察院却决定对他附条件不起诉。这巨大的反差背后,是怎样的法律考量和辩护策略?让人忍不住一探究竟。
诈骗近万元,在校学生获附条件不起诉

董某是个在校学生,没受过刑事处罚。2023年3月,他因涉嫌诈骗罪,被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随后被执行逮捕。一开始,董某觉得自己只是参与了诈骗,问题应该不大,心存侥幸地认为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

然而,事情并没有他想得那么简单。被逮捕后,董某陷入了困境。他自己尝试向警方解释情况,可越解释越乱,心里焦虑极了,开始自我怀疑,担心自己会被重判。

后来,董某家人经人介绍,找到了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的王正兵律师。王正兵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犯罪领域经验丰富。

王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董某是通过打开免提的方式让诈骗分子与被害人通话进行诈骗的,这表明他在犯罪过程中的主动性相对较低。而且董某是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这些都是可以争取从轻处理的因素。

围绕这个细节,王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董某家人收集董某在校表现的证明材料,以证明他平时表现良好。同时,积极与被害人沟通,让董某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王律师还多次和公安、检察院沟通,充分阐述董某的情况和从轻处罚的理由。

庭审中,王律师提出,董某是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获得谅解,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最终,检察院采纳了王律师的意见,决定对董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听到这个结果,董某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犯罪后要积极认罪认罚,争取从轻处理。第二,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很重要。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犯了错,只要有悔罪表现,积极争取,还是有机会获得从轻处理的。在这个案子里,王正兵律师抓住了董某犯罪形态和现有证据等关键因素,多次与公安、检察院沟通,最终为董某争取到了附条件不起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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