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判决生效的一起校园故意伤害案中,17岁的职校学生祖X因寝室打扫纠纷与同校学生卢X互殴,导致卢X下颌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祖X主动投案,其家属赔偿2万元,学校及医院连带赔偿9.6万元。
张丹华律师在接手此案后,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证据重构方面,张丹华律师积极举证被害人先动手的证人证言,以此锁定过错分担。同时,提交低保证明、父母病历等材料,激活《刑法》第17条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条款。在赔偿闭环环节,张丹华律师促成家属、学校和医院三方赔偿11.6万元,彻底化解矛盾。此外,在程序衔接上,张丹华律师推动审前社会调查,确认社区矫正可行性,扫除缓刑障碍。
张丹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执业至今承办百余件案件,尤其擅长抓住从犯、自首、立功、退赃等关键情节,为委托人争取缓刑、轻判。在中,她抓住祖X是未成年人犯罪、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以及被害人先动手存在重大过错、祖X家庭为低保家庭且父母患癌、双胞胎哥哥未成年在读等人道考量因素,提出合理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张丹华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祖X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使其免于羁押,保障了他继续学业,避免犯罪标签对其成长产生影响。在轻伤二级通常面临实刑风险的情况下,张丹华律师通过四维策略,成功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争取到“零监禁”判决,这一结果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对祖X及其家庭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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