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争夺同一张房屋产权登记证,由此引发了一场激烈的法律纠纷。原告曹某与被告张某存在材料款债权债务关系,张某无力偿还欠款,便以从某房地产公司抵账所得的房屋抵债,曹某实际入住并缴纳相关费用。然而,张某却擅自与第三人古某串通,让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备案注销手续,并与古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网签,古某还主张自己是房屋真实产权人,否认曹某与张某合同效力。曹某多次要求办理产权登记未果,无奈之下委托了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的徐丽平律师代理诉讼。
徐丽平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秦皇岛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学硕士研究生。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便开始在法律实务一线耕耘。她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婚姻家事及刑事辩护领域的相关案件就成功办理了500余件。
接受委托后,徐丽平律师立足案件核心争议,聚焦“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恶意串通认定”“产权登记协助义务”三大关键,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思路。她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面收集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收集了曹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房屋交接手续、各类缴费凭证,还调取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针对各方抗辩,她逐一制定驳斥策略。针对某房地产公司“非适格被告、无过错”的抗辩,论证其存在明显过错;针对古某“系真实产权人、曹某与张某合同无效”的抗辩,结合证据驳斥其主张;针对张某缺席庭审的情况,依法提交完整证据。她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论证,庭审中清晰发表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曹某与张某签订的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某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真实买卖合意,双方构成恶意串通,合同应属无效。法院缺席判决,确认某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某协助某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张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张某在办理完毕后协助曹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除了这起“一房两卖”案件,徐丽平律师在继承纠纷和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继承纠纷案件中,原告郭某为维护自身合法继承权,委托徐丽平律师团队。徐丽平律师团队重点核查涉案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信息,明确两套房屋均系原告与被继承人婚内共同财产,针对二被告提出的多项抗辩理由,逐一拆解、驳斥。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两套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原告分得两套房屋三分之二的主要份额。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原告司某委托徐丽平律师团队,律师团队重点核查离婚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收集完整证据佐证协议效力,针对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依法协助法院推进缺席审理,成功推动法院判令被告支付12万元核心款项。
徐丽平律师始终坚持“一案一方案、一事一担当”,拒绝模板化办案,善于多角度设计诉讼策略,兼顾法律效果与实际利益。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以专业、负责、有温度的办案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用实际行动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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