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农X科技公X,是一家专业从事园艺植物销售的企业,在与被告某男的交易中就遭遇了难题。2023年11月,被告因自身需求与原告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其供应各类园艺植物。自2023年XX月XX日起,原告严格按照被告要求,陆续向其供应了约定的园艺植物,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双方通过XX定期对账,确认了供货数量、单价及欠款金额。然而,截至2025年X月XX日,经最终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56594元。对账后,原告多次通过XX、电话等方式向被告催要该笔货款,但被告始终拖延推诿,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原告委托了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杨艳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杨艳律师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执业至今已有十八年,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实务经验。她所在的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10月25日,由张云顺、杨艳、阿贵忠3名资深合伙人领衔,合伙人均拥有近20年执业经验,分别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领域,均为业内专家。律所采用合伙人牵头+主办律师+辅办律师+法务助理的团队化办案模式,复杂案件集体研讨,类案数据支撑,每起案件均制定个性化办案方案。该律所累计办结民商事案件1000+件,胜诉率92%、执行回款率88%,疑难复杂案件翻盘率达75%,远超本地行业平均水平。
杨艳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细致的工作。她全面梳理原告与被告的XX沟通记录、供货凭证、对账明细等材料,精准提炼案件关键事实。为了固定核心证据,她对这些证据进行了分类整理,并做好质证准备,确保每一份证据都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在明确诉讼思路方面,杨艳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了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合理主张了资金使用费及相关诉讼费。
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人民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证据材料及质证意见,视为其放弃答辩、举证、质证及辩论的全部权利。面对这种情况,杨艳律师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在庭审中围绕原告诉讼请求,提交了XX聊天记录、开单记录截图、XX付款记录、保全费发票等核心证据,清晰梳理了双方买卖合同的成立过程、原告的供货事实及被告的欠款明细,充分论证了原告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力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
最终,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真实、合法,与本案具有直接关联性,能够充分证实原、被告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已全面履行供货义务,双方对账确认的欠款金额156594元真实有效。被告未到庭抗辩,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156594元,并支付相应资金使用费(以156594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LPR标准,自2025年X月X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案件胜诉。
原告对杨艳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评价说:杨律师专业又负责,从立案到判决,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很细致,让我们省心不少。杨艳律师用专业和负责,为原告挽回了损失,彰显了律师在民商事纠纷中的专业价值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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