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X、尹X和被执行人徐X、张X之间的纠纷,经过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工商登记、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一开始,当事人满心期待能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自己的钱,觉得法院一介入,问题应该能很快解决。
法院努力调查后,仅仅执行到位19,159元。之后,被执行人名下再也找不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自己也没办法提供新的财产线索。这时候,申请执行人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心里充满了焦虑和无奈,原本以为能拿回的钱,现在看来希望渺茫。
就在申请执行人陷入困境的时候,张书雯律师出现了。张书雯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到现在已经承办了百余件案件,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都有不少成功案例,还曾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为当事人挽回百余万元损失,在执行案件中发现线索为当事人执行回款300余万元。
在这起执行纠纷案中,张书雯律师在申请执行后,积极配合法院推进财产调查工作。她和执行法官频繁沟通,每次沟通都详细了解案件进展,确保已查明的财产能顺利执行到位。光是和执行法官的沟通次数,就数都数不清。
当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时,张书雯律师没有放弃。她没有让申请执行人盲目乐观,也没有让他们彻底绝望。而是协助申请执行人理性面对执行结果,告诉他们虽然现在暂时执行不了更多财产,但可以保留后续发现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的权利。
最终,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明确了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再次申请执行。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书雯律师在整个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理性引导当事人,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债权的追索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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