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在当今社会较为常见,无论是个人承包工程中的用工责任认定,还是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都给当事人带来了诸多困扰。在建筑行业,工程层层转包现象普遍,一旦发生劳动者受伤等情况,责任主体往往难以确定;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劳动者面临着证据收集困难、法律定性模糊等问题。
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的刘欢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个人承包工程劳动争议案中,成功为被告刘X免除了用工主体责任;在公司拖欠工资案中,为原告蔡XX追回了62687元的劳动报酬。下面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了解刘欢律师的办案策略。
在个人承包工程劳动争议案中,泗县某工程由中国XX集团承包,其将工程三标段和二标段分别分包给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张XX经介绍进入工地从事内墙粉刷工作,与被告刘X协商工资,后在工作中受伤。张XX要求四被告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刘欢律师接受刘X的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从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此次他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以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刘X深入沟通,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以及每个被告在案件中的地位和角色,最终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刘欢律师抗辩双方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负责带班,并非包工头或老板,日常工作安排、工人工资等都由他人决定,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对刘X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律师的答辩意见,认定刘X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无独有偶,在公司拖欠工资案中,原告蔡XX是宿州XX有限公司的员工,被告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其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的工资。经结算,被告欠原告工资77687元,出具了拖欠工资明细并承诺付款计划,但仅支付15000元后便不再支付。蔡XX委托刘欢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资62687元。
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了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了被告主体。之后充分准备证据,提供了拖欠工资明细单以及工作的相关证明。在庭审中,刘欢律师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律师价值
刘欢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个人承包工程劳动争议案中,他精准把握法律条文,通过深入了解案件细节,找到关键抗辩点,成功为被告免除责任。在公司拖欠工资案中,他迅速确定被告主体,精心准备证据,在庭审中有力地论证了被告的拖欠事实,为原告争取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其对证据的组织和运用、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以及在庭审中的出色表现,都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实践意义
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用工主体责任的认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同时,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这些规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结尾
从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刘欢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证据准备精细,能够迅速抓住案件关键;行动快速,及时调取相关材料和证据;策略灵活,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制定合适的抗辩和诉讼策略。在面对劳动纠纷时,选择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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