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被告一长期同居并育有子女,解除同居关系时约定被告一支付10万元生活补助费,被告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被告一却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当时我手里只有一份协议,没有其他有力证据,而且被告态度强硬,耍赖不想给钱。我咨询了一些人,他们都说这钱很难要回来,我心里特别无助,感觉这钱大概率是打水漂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朋友那里听说了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俞云才律师。俞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2202110358068,服务地区是江西景德镇。他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余件。他还是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2025年度获评景德镇市十佳律师及优秀共产党员。这些亮眼的履历让我眼前一亮,于是我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委托俞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三天,俞律师就来到我家,仔细查看了我和被告签订的协议,指出协议中关于付款时间和保证责任的关键条款,这让我看到了希望。紧接着,俞律师前往法院立案,准备相关诉讼材料。在立案过程中,他与法院工作人员积极沟通,详细说明了案件情况,很快就完成了立案手续。
之后,在法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俞律师充分举证,将我与被告的聊天记录、协议等证据一一展示,有力地证明了被告的违约行为。同时,他积极与被告及其律师沟通协商,据理力争。我在一旁观察到,俞律师言辞犀利又不失礼貌,每一句话都切中要害。在俞律师的努力下,被告的态度逐渐软化。
最终,本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尚需支付我生活补助费、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共计108220元,约定首期付款后剩余款项分期按月支付,被告二对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同时明确若被告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剩余全部债务视为提前到期,我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我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我拿到了应得的钱,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俞律师的专业能力。我真心感谢俞云才律师,是他帮我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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