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XX公司,虚增置入资产评估值,还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2019年5月,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认定中XX科及中XX消技术信息披露违法。不少投资者因为这家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受了损失。
单XX、桑XX、王XX、祁XX、黄X、魏XX、秦XX这些投资者,都因为中XX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陷入了困境。他们原本把钱投入证券市场,是希望能有收益,可没想到因为公司的违法违规,自己的投资打了水漂。他们心里别提多焦虑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损失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
徐晓律师所在的团队,在投资者们最无助的时候介入了。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面对这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徐晓律师和团队开始了大量的工作。
他们仔细研究案件的争议焦点,像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中XX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投资中XX科股票是否存在交易上的因果关系;除虚假陈述行为外,投资者的损失是否系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如果存在其他因素,投资差额损失的赔偿金额应当如何确定;中XX消技术公司、招XX证券公司、XX华事务所的责任认定;以及本案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经届满等问题。
徐晓律师注意到,中XX科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司信息仍是投资者信赖的因素。于是,他们提出本案应适用《证券虚假陈述若干规定2022》所确立的推定因果关系,认定投资者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并一直持有中XX科公司股票的投资行为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这个辩护意见切中了案件的要害,为案件的走向起到了关键作用。
经过一番努力,案件有了结果。在单XX诉中XX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被告中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单XX支付投资差额损失9,003.56元,佣金和印花税损失11.7元;被告中XX公司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XX公司对上述付款义务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被告XX华XX(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付款义务在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桑XX、王XX、祁XX、黄X、魏XX、秦XX等投资者的案件也有了类似的判决结果。比如桑XX获得投资差额损失12,018.42元,佣金和印花税损失15.62元;王XX获得投资差额损失38,952.77元,佣金和印花税损失50.64元等。
这些投资者原本担心自己的损失无法挽回,现在通过徐晓律师的努力,都获得了相应的赔偿。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准确把握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为投资者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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