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从事五金机电销售的个体工商户【原告A】遭遇了货款回收难题。【原告A】与【被告A公司】签订《货款月结合同》,为其供应五金材料,约定按月结算货款,还明确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及维权费用承担等条款。供货结束后,【被告A公司】和【被告B】共同出具欠条,确认欠付货款十余万元,但付款期限届满后,仅支付少量款项,剩余货款长期拖欠。【被告A公司】是【被告B】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B】为唯一股东。面对这种情况,【原告A】委托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提起诉讼,希望追回货款、逾期利息及律师费,并让【被告B】承担连带责任。
吴震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1201810048231,服务地区主要在广西南宁,律所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5号五象绿地中心2号办公楼9层916号。他是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商事欠款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接受委托后,吴震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审查合同和相关材料,发现要让一人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关键在于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为此,他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收集了买卖合同、欠条、供货单、律师费票据等一系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二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和证据。吴震律师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范推进立案、送达、举证、庭审等环节。他在小额诉讼程序内,高效把控整个流程,确保案件能够快速审理。
最终,法院经缺席审理作出判决。认定【原告A】与【被告A公司】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支持了十余万元的货款本金;逾期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算;由于合同及欠条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A】主张的律师费;【被告A公司】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B】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依法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A】的全部核心诉求均获支持,成功实现了货款、利息、律师费三位一体全额追回。
客户对吴震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称赞他专业负责,不仅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还高效推进诉讼进程,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吴震律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个体工商户的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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