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一案中,刘伟律师代理被告公司。原告邓某主张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在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2018年2月28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2024年10月,邓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一审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2025年8月27日,邓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合计49812.5元。仲裁以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邓某不服诉至法院。刘伟律师敏锐抓住仲裁时效这一关键,指出劳动关系于2018年3月1日终止,而邓某至2025年才主张权利,已远超一年时效。法院最终采纳抗辩,驳回原告诉请,为公司避免了近5万元损失,凸显了程序辩护在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价值。
在公司否认劳动关系称“第三方团队”的案件里,申请人刘某于2021年5月8日通过某招聘软件入职某科技公司,岗位为UI设计。公司辩称刘某属于与其签订合作协议的“XXX”技术团队成员,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2021年7月15日,刘某被通知次日不用上班,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欠薪、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刘伟律师代理刘某出庭,通过某招聘软件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成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打破公司“借壳用工”的抗辩。最终,刘某获得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加班费共计11471.26元,其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还有一起案件,申请人杨某于2019年12月30日入职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4月28日,杨某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克扣工资、未安排休年假为由,邮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差额、失业保险损失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刘伟律师代理杨某出庭,面对公司以“个人声明放弃社保”抗辩,成功论证缴纳社保系法定义务,放弃无效,锁定被迫解除理由,获赔经济补偿。同时精准援引失业保险条例,为杨某争取到失业金损失。面对年假时效抗辩,成功主张时效起算点为年度终了,使2021年未休年假获赔。最终,杨某获得经济补偿、年假工资、失业金合计40357.56元。
刘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工伤维权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他始终以工伤工友权益为核心,坚定站在劳动者一方,用法律守护公平正义,为众多劳动者成功争取到足额工伤赔偿与合法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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