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长春,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张X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规定避让行人,导致行人李X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随即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张X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此次事故让他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不仅内心充满了自责,还面临着刑事处罚的风险,他非常希望能有专业的律师帮助他解决这个难题。
马云航律师任职于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律所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成员。他每年承办案件上百起,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到张X的委托后,马云航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多次前往公安机关查阅案件卷宗,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相关证据。在仔细分析案件后,他发现张X有自首情节,且是初犯偶犯,这是可以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因素。
为了给张X争取更好的结果,马云航律师积极协助张X与被害人家属进行沟通。他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耐心倾听被害人家属的诉求,表达张X的歉意和赔偿意愿。经过多轮的协商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和解,张X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
之后,马云航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当事人过失犯罪性质、初犯偶犯等情节,撰写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向检察机关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在意见书中,他紧扣交通肇事罪的过失属性,充分论证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核心观点,为不起诉决定奠定了基础。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系过失犯罪,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张X对马云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马云航律师不仅在法律专业上给予了他有力的支持,还在整个过程中给予了他心理上的安慰和鼓励。通过不起诉决定,张X成功保留了无犯罪记录,这对他的工作和生活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马云航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努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