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其解决方式有:
1、找开发商协商。
2、向相关部门投诉。
因
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
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
当事人可以向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到
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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