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周末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般不上班的,可以选择周一至周五办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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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标注夫妻但未领结婚证,需补发手续。首先确认婚姻关系,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未婚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市民政厅申请补领,民政部门将审核婚姻历史及档案。确认无误后,颁发新结婚证。遗失者需提供遗失证明或查档证明书。不同地区流程和时限有差异,建议向当地民政部门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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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流程包括准备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合影)、填写声明书、当面签名或按手印、审核并领取结婚证。需满足自愿、年龄、无配偶及无近亲等条件。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明,复婚者无需婚检但需携带法律凭证。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符合条件即可领取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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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婚姻证书丢失,当事人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构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婚姻登记处核实无误后,会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如遇证书遗失或损坏,同样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机构或另一方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经核实后,会重新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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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协商;第二,调解;第三,仲裁;最后,诉讼。1、协商性解决方案:合约当事人应当本着公正、公平、友善的原则,通过互相沟通与交流以解决争议事项,这无疑是最理想的方式。 2、调解方案:即便合同当事人无法就某些具体问题达成共识,仍然有权利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