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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时间:2025.05.2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41人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房屋出租定金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主张。
定金自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生效,一般设定为标的数额的20%,按照定金罚则处理;
违约金以违约为生效要件,以实际损失为基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处理;
双方当事人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的,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
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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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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