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包括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包括

时间:2025.01.10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212人
律师解析: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陆婷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无锡)律师事务所

现任梁溪区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梁溪区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无锡市中小企业协会、无锡市锡商协会,无锡荣德生企业文化研究会法律顾问,特殊教育类等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合同审查、人事风险把控,股权变更等服务项目;并定期开展劳动合同、公司法等培训课程,为多家顾问公司减少诉累,获得当事人好评及信任。 2021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党员律师,2022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女律师,作为第一届律师协会妇女代表成员,专注婚姻家庭及儿童健康发展,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有丰富的婚姻家事诉讼经验。 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曾在检察院、法院学习,曾办理过多起复杂大型案件,如跨国诈骗类案件,毒品类案件,危险驾驶罪等,为多人争取取保、不起诉、缓刑等,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