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赠与出去的财产通常不用返还。
因为受赠人并非按
继承规定取得财产的主体。
2.不过,若受赠人主动返还,法律是允许的。
3.要是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有
欺诈胁迫行为,比如明知对方实际未死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能通过
诉讼撤销赠与合同,要求返还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被法院
宣告死亡,在宣告死亡期间,小朱将自己的一处
房产赠与好友小李。后来,小朱重新出现,其死亡宣告被撤销。小朱要求小李返还受赠的房产,小李认为自己是合法受赠,拒绝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民法典继承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给予适当补偿。而小李作为受赠人,不属于依继承编取得财产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不必返还受赠财产。
2、若小李自愿返还,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小朱能证明小李在接受赠与时明知自己实际未死亡,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小朱可通过诉讼主张撤销
赠与合同,要求小李返还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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