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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时间:2025.02.09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只要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业主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1、小区的入住率超过50%的;
2、首批物业交付已经满2年,并且入住率为30%以上的;
3、首批物业费已经交满3年以上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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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业主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1、小区的入住率超过50%的; 2、首批物业交付已经满2年,并且入住率为30%以上的; 3、首批物业费已经交满3年以上的...... 更多>>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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