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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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0年产权期限届满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明确宣告位于享有70年有限使用期的物业在到期之后,其永久归属仍然归属于房主。值得注意的是,房产产权的具体年限主要是针对建筑物所覆盖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规范,而并非我们在交易过程中获取到的完整房屋所有权。因此,只要房主持有合法且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那么该处房产便永久地属於房主个人所有;反之,若无法提供此等重要凭证,则意味着仅有土地使用权为国家所有。

在中国现行相关法规框架内,我们常常提及的“房屋使用寿命”长达70年这一概念实际上仅涉及商品房所附着土地的使用权期限而言,其本质上乃是房屋产权构成要素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90〕68号)文件精神,住宅用地的最长使用权限可达不超过70年。

产权期满后,房屋所有权仍归业主所有,即房产证上注明的权利人。房屋所有权不因土地使用权期满而消失。期满时,业主可申请续期并支付相应费用,继续居住。这确保了业主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提供了可能。这一规定既保护了业主的权益,也促进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70年产权到期后,房产仍归个人所有,不会变更或转让。产权期限仅指土地使用期限,私人用户享有合法使用权,但土地上的房产为个人独立所有。70年产权房通常为住宅用地,到期后可自动续期。物业和业主可联合向政府申请,缴纳土地出让金后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合同,获得新使用年限,补缴费用低于市场价。

购买房产后,业主享有七十年物业楼宇所有权,而“七十年产权”仅指土地使用权限。如需延续,需按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出让金。出让金计算方式:有实际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基准地价时,按不低于交易价格40%缴付;远低于基准地价时,按基准地价40%承担;已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按基准地价40%缴付;有争议时,按土地估值机构评估价值的4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