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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房产证能够直接过户吗

时间:2025.05.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34人
律师解析:
遗失房产证不能够直接过户,需要在补办后进行过户。
房屋产权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补办、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由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
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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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失房产证不可以直接过户,需要在补办后进行过户。房屋产权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补办、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由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 更多>>
周红笑律师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

1996年始从事法律工作,2001年成为专职律师。2007年创办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委员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法律援助模范个人、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带领团队参加“皇城根杯”首届东城区律师辩论大赛,获得团体一等奖,个人获得优秀辩手称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调解协会第一届会员、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体育馆路街道调委会调解员。   热心公益事业,被原崇文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崇文区司法局聘为崇文区“律师普法志愿团”成员;入选东城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参加北京市司法局举办的“法律服务村居行”启动仪式,成为首批“北京市法律服务村居行”80名公益律师之一。从业二十余年,担任政府、企事业、基金会、大学、部队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数百家次。 深厚的民商法理论基础,长期致力于婚姻家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顾问以及房地产法律事务的研究与实践。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诉讼技巧、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方法,成功代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敬业、诚信、专业、谦逊,处事严谨细致、逻辑思维严密、办事大胆稳重,且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体现了周红笑律师的一贯工作作风;委托人利益至上、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她的执业追求;理想的法律服务成效让周红笑律师赢得客户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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