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同康律师事务所
有法院、公安学习工作经历;2018年进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某投融资团队学习;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协助完成省政府、市政府等法律顾问工作;在2020年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全省律师行业“以案释法”活动中,普法文章很荣幸被贵州广播电视台主办的“动静贵州”、贵州日报主办的“天眼新闻”、中央宣传部主办的“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相继转载;创办个人公众号“法鲜声”,擅长婚姻家事、合同事务、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办理以及刑事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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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都应按物业合同缴纳费用。开发商对未售或未交付的物业承担费用。法律规定业主有义务履行合同规定的物业费支付。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协议,可由后者支付,但业主仍需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空置或待售物业,开发商继续负责相关费用。

即使房屋长期空置,仍需缴纳物业费用。因为物业费用是支持物业为业主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开支。即使业主未居住,物业提供的服务也不会停止,维护和管理成本也不会减少。若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可申请减免。特定情况下,空置房屋物业费或有优惠,但需满足条件。

即使未入住,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了业主支付物业费的责任,物业公司按约提供服务,运营成本不因业主未入住而降低。业主应遵守合同,诚实守信,履行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

即使长期不住房子,仍需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费是管理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维护运营公共项目。业主未使用房屋,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中断,管理成本也不减少。因此,必须按规定缴纳物业费。

新公寓交房后,若因业主原因未能如期办理交房手续,物业费从接到交房通知日起算。即使未入住,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因为小区物业运营不依赖单一业主。对于未装饰和未入住的特殊情况,物业费可协商折扣,最高可达五成。建议业主与物业公司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