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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出租人违约赔偿标准是啥

时间:2025.07.3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853人
律师解析:
1.合同有约定时:
按约定赔偿,如约定以一个月租金为违约金,出租人违约就得支付。
若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大,当事人可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2.合同无约定时:
出租人要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含直接损失(如找新房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如无法营业的预期利润),但赔偿额不超违约方签约时能预见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小朱因自身原因要收回房屋,构成违约。若合同约定违约按一个月租金作违约金,小朱需支付该金额,但小李认为约定违约金低于自己寻找新租赁房屋支出的费用及预期营业利润损失,双方就赔偿标准产生争议。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小李要求小朱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小朱则认为部分损失自己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

案情分析:

1、若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应依约定执行,但当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本案中若小李能证明约定违约金过低,可请求增加。
2、若合同未约定,小朱应赔偿小李因违约所受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小朱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小李需举证证明损失的合理性和可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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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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