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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可以用公积金还贷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76人
律师解析:
婚后女方能用公积金还贷
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作为产权人之一,自然可使用公积金还贷。
即便房屋仅登记在男方名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也可申请用公积金参与还贷,因为婚后双方收入通常属于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小朱名下,购房时以小朱的名义申请了住房贷款。之后小丽考虑用自己的公积金来偿还该房屋贷款,但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名下,不同意小丽用公积金还贷,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丽遂咨询能否用公积金还贷。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2、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丽作为配偶,有权使用自己的公积金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偿还贷款,小朱以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为由阻止小丽还贷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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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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