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两口子是否可一方代表签协议

两口子是否可一方代表签协议

时间:2025.07.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58人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能否代表另一方签协议,需视情况而定。
日常家事范围内,如购买生活用品,一方可代签,协议对双方有效。
重大事项涉及共同财产处分,像卖房、大额投资,无明确授权不能代签。
所签协议效力待定,经另一方追认才有效;
若拒绝,协议对其无效,善意相对人可要求行为人担责。
总之,要结合协议内容和授权情况确定代签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与小胡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出售给小胡。小胡并不知晓小朱未获小丽授权。小丽得知后,明确表示拒绝追认该合同。小胡认为自己是善意的,要求小朱履行合同赔偿损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房屋买卖属于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小朱未经小丽明确授权签订协议,此协议效力待定。
2、小丽拒绝追认该协议,那么该协议对小丽不发生效力。小胡作为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小朱履行债务或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赔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