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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什么

时间:2025.07.17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1088人
律师解析:
1.物业费诉讼时效按一般规定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物业服务合同里,业主未按时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自知道欠费起三年内可诉讼维权。
若超三年未主张,业主可抗辩。
3.诉讼时效会因法定情况中断、中止。
比如物业公司书面催缴,时效中断,之后重新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小朱自入住后,已连续三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发现小朱欠费后,起初并未采取行动。三年后,物业公司将小朱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小朱则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而物业公司称曾在第二年以书面形式向小朱催缴过物业费。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物业费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物业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业主欠费时起算。本案中,若物业公司未采取任何行动,三年期满小朱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其主张可能会得到支持。
2、但诉讼时效可因法定事由中断、中止。本案中物业公司称曾在第二年书面催缴,这属于向业主主张权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小朱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可能不成立,需进一步审查物业公司书面催缴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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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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