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
当事人超
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法院不会仅因超经营范围就认定
合同无效。
2.若合同无其他影响效力因素,只是超经营范围,不影响
合同效力。
3.但要是超越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特许或禁止经营领域,合同可能无效。
4.处理此类
合同纠纷时,要结合合同内容和经营范围规定判断效力。
案情回顾:小何经营一家贸易公司,其经营范围主要是日用品销售。小何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向小李提供一批特殊化工原料。小李后来得知小何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化工原料销售,便以小何超越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
履行合同义务。小何则认为合同应有效,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并非当然无效,人
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除非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经营规定。
2、在此案中,需确定特殊化工原料是否属于国家限制、特许或禁止经营的范围。若不属于,且合同不存在其他影响效力的因素,仅超越经营范围,该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小李需履行
合同义务;若属于相关限制范围,则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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