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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协议签了没收钱,协议生效吗

时间:2025.06.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40人
律师解析:
1.协议生效的一般情况:
在买卖交易里,通常买卖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时,就成立并且生效了。
也就是说,哪怕卖家还没收到钱,协议一般也是有效的。
比如张三和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签了字,即便李四还没把购房款给张三,这份协议也已经生效。
2.法律依据及特殊情形:
依据《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生效条件,那要等条件成就时才生效;
若附生效期限,就自期限到来时生效。
在买卖协议里,双方签字盖章意味着达成了一致意见,合同便成立。
除非协议里有特别约定,像把付款作为生效条件,不然不会因为没收到钱就影响协议的效力。
3.违约处理:
要是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根据生效的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比如上述房屋买卖协议中,若李四不按约定付款,张三就可依据协议追究李四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约定小朱将自己的一批货物卖给小李。协议签订后,小李尚未向小朱支付货款。之后,小李以未付款为由,认为协议未生效,拒绝履行接收货物的义务。小朱则坚持协议已生效,要求小李履行协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买卖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本案中,小朱和小李已签字,若无特别约定,协议已生效,不会因未收钱而受影响。
2、依据《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此协议无以付款为生效条件的特别约定,小李不履行协议,小朱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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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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