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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死亡债谁来还法院执行期间

时间:2025.06.2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84人
律师解析:
1.执行期间欠债人死亡,若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要清偿,法院可执行其财产偿债。
2.若有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偿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部分自愿偿还除外。
遗产分割后,各继承人按比例分担债务,法院可执行遗产。
3.若无共同债务人、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执行债务人遗产,执行完债务消灭。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李借款5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后小许在法院执行其还款期间不幸离世。小许的妻子小静认为该债务是小许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小许的儿子小胡表示愿意继承部分遗产,但对于债务偿还范围与小李产生争议,小李要求小胡全额偿还债务,小胡则认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

案情分析:

1、若该债务属于小许与小静的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小静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院可执行其财产偿债。
2、若小胡继承了小许的遗产,其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依据《民法典》,小胡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小许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超过部分,小胡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若遗产已分割,各继承人对债务按比例分担。
3、若既无共同债务人小静承担责任,也无继承人继承遗产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执行小许的遗产,执行完毕后债务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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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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