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死亡的债务谁承担

江西 - 宜春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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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 宜春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综上,是关于“欠债人死亡欠款由谁来还”以及“欠债人死亡的债务谁承担”的有关债务偿还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事实上,就一项债务而言,如果您能拿出证据证明它确实属于家庭债务,那么即便是借款人死亡的,您仍然可以向其家人讨债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于欠债还钱的这种情况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比如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其还钱,但是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欠债人已经发生死亡的话,那么由谁还钱,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2021-04-08 13:2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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