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保修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一般由开发商负责。
因为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有
担保义务,要按合同和规定维修。
2.若质量问题是施工单位所致,开发商担责后可向其追偿;
若是设计单位失误造成,开发商担责后能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3.因
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破坏等第三方原因致
房屋质量问题,按具体情况定责。
购房者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开发商并保留
证据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购买了一套
商品房,入住后发现房屋墙面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小朱认为这属于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开发商则声称可能是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问题,想推卸责任。小朱不满,双方就
责任主体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保修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对房屋质量负有担保义务,通常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等,所以小朱要求开发商担责是合理的。
2、若经查明是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开发商承担责任后可向施工单位追偿;若是设计单位失误造成,开发商担责后可追究设计单位责任。小朱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开发商并保留证据的做法,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若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破坏导致问题,需按具体情况确定责任主体。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