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注销不影响
仲裁,具体情形如下:
公司注销前未依法
清算,可将股东、发起人或
出资人列为被申请人,因其需对含
劳动者权益的
公司债务担责。
公司因合并或分立注销,可将承继其
权利义务的单位列为被申请人。
当事人要在
仲裁时效内,备好
劳动合同、
工资条等
证据,向有
管辖权的仲裁委
申请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小许曾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该公司注销后,小许发现自己还有部分工资未拿到。小许不清楚该向谁主张权益,且公司注销前未依法清算。小许认为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决定通过仲裁来维护权益,但对于被申请人是谁存在疑问,也不知如何准备仲裁相关事宜。
案情分析:1、由于该公司注销前未依法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小许可以将公司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列为被申请人,因为他们对
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小许的工资权益属于公司债务范畴。
2、小许应在规定仲裁时效内,准备能证明与原公司存在
劳动关系、劳动权益受侵害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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