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宅基地精选解答 > 外地离婚妇女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外地离婚妇女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时间:2025.06.05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834人
律师解析:
1.宅基地申请一般以户为单位。
外地离婚妇女在原户籍有宅基地,婚姻变动迁到新地,符合当地申请条件就能申请。
2.当地规定无房、分户缺地等情况可申请。
若妇女符合,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报乡镇审核、县级批准,可能获批。
3.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对离婚妇女申请限制严,具体按当地管理办法来。

案情回顾:

小丽是外地离婚妇女,她在原户籍所在地已取得宅基地。后因婚姻变动,她迁至新地。当地规定无房户、因子女结婚等确需分户且缺少宅基地等情形可申请宅基地。小丽认为自己符合条件,便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然而,部分村民以她在原户籍已有宅基地为由,不同意她的申请。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外地离婚妇女在原户籍有宅基地,因婚姻变动迁至新地,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时,是可以申请的。小丽若符合当地无房户等申请情形,就具备申请资格。
2、申请宅基地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所以应按照此程序来确定小丽能否获得宅基地。同时,各地政策差异大,具体要依当地宅基地管理办法确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